108.夜色(1/3)
作品:《扶风录》梅开二度之后,陆飞抢了小黑的储物袋跑了。
小黑是个体面人,自从出关后,再也不用那个麻包了,也不顾念多年感情,生生拆了重编,愣是炼出了三个体积一千立方的储物袋,由此可见陆飞当年的废材。陆飞趁乱从小黑的裤头上扯下一个,抢了就跑:里面啥玩意没有,就那么霸着袋子,小黑太可恶了。
死狗也是可怜,借一屁股债去搞面子工程,就是没存下一分家当,这苦逼的。陆飞感慨地摇摇头,心中欢喜,紧紧握住手中精致的袋子。
十点多了,桑丽斯还没睡,傻不愣登地躺在床上,慵懒痴情。陆飞灵力一散,那身破衣服登时化为碎片,从水池里打了个滚,猛地朝床上扑去。又是一番折腾,陆飞琢磨着得为女人办个刊物,要不老这么呆愣很容易胡思乱想,比如现在。
“我们去玩吧。”桑丽斯伸了个懒腰,兴致勃勃地提议。
陆飞不敢置信地看着怀里的丽人,那双漂亮的眼睛分明透着精神:难道我刚才没尽力所以她没尽兴?陆飞心中一阵失落。能怎么办呢,穿衣服去逛街吧,反正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,早就不像人了。
墨镜这种东西陆飞是有的,不过他自认为戴上墨镜,那股出尘的彪悍气质也阻挡不住,所以戴了也白戴,更何况是大晚上。将几个金币和自行车收入储物袋,一身休闲装以及下摆有些歪的风衣,城主开始携美夜游了。全是为了讨好女人,陆飞不得不穿那件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风衣:切切提斯首款纪念装。城主嘛,啥好东西都得紧着他。
出门蹬车,桑丽斯轻巧地跃上加了垫子的后座,双手环住男人的腰肢,小脸靠在自家的风衣上,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女子,哪怕一身轻衣粗筒裤,也可以在自行车上慢慢幸福着。陆飞将长发绞在头顶,生怕春风逗弄了佳人,他慢慢蹬着脚踏车,仿若骑着自行车在穿越时空。虽然现在两轮的车子也很贵重,虽然这种温馨甜蜜充满着必然,但是陆飞尽量不去想,只当自己用单车俘获了师妹,只当爱情战胜了世俗……
夜游的人很多,骑车的更多,宽阔的街道保证了速度,也保证了生命的长度,人们在热闹的地方消磨着时光,妄图在岁月的长河里吐下一口自己的唾沫。
夜里最好逛的地方,除了歌剧院,就是夜市了。歌剧院陆飞是没兴趣的,他是伟大的作曲家,伟大的歌唱家,伟大的艺术家,伟大的启蒙导师……虽然这些头衔有很多华而不实,不过也从侧面说明了陆飞对这些方面的贡献,而心中发虚的陆飞不想再次面对“自己的”作品,于是很少去听去看。
那就去夜市。
夜市在三环,离中心比较远,人少时骑车也要四五十分钟,陆飞将特制的车子踩得飞快,于是半个钟到达。依然是些叫卖的商贩,长头发的居多,陆飞和桑丽斯嘀咕几句,进了一家火锅店。以前就和手下打过招呼,外面见了不用行礼,于是手下自然而然地装作不认识。点了个大盆,辣锅底,桑丽斯这方面和陆飞很有共同语言。
火锅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受欢迎的,小铺子里坐满了人,陆飞和桑丽斯热火朝天地涮肉,羊肉很贵,山中那些怪兽的肉很多,蘑菇调料什么的更多,别有一番滋味。以前陆飞吃东西就图个饱,你要让他说饲料鱼和野鱼的区别,他真说出不来,也不知道鱼头为毛比鱼身子好吃。一听郭德纲报菜名就两眼发晕,知道说啥但就是没吃过没见过,不饿的时候也不怎么琢磨。最喜欢的是火锅,嘴烫麻了捞啥都好吃,要的就是这股无知劲。
“城主大人?”一个家伙抹了一把满是汗水的脸,雾蒙蒙中隐约看见了大人物。壮汉偏过头避开火锅的雾气,这么一瞅,果然是城主。城里穿衬衣的多,长头发的多,但是城里大部分人能一眼认出年轻的陆飞。
陆飞朝他摇了摇筷子,脸生晦气,继续低头奋战。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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